中国民族学学会高层论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经验与展望”学术研讨会
2021年6月18-20日•内蒙古大学
尊敬的 先生/女士: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站在全局和战略高度,作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重大原创性论断。2019年9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民族团结进步表彰大会上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相关工作作出重大部署,提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是新时代民族工作的主线。内蒙古自治区是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我国最早成立的“模范自治区”。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早在1947年就开始在内蒙古实行。在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贯彻落实与完善以及民族问题的解决方面,内蒙古在长期的探索和实践中积累了大量的成功经验,实现了长期的繁荣与稳定。新时期,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指导下,及时总结“模范自治区”经验,为党和国家民族工作提供创新理论支撑,成为摆在民族学学科科研工作者面前的一项重要任务,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方面将发挥极其重要作用。中国民族学学会将于2021年6月18-20日在内蒙古大学举办“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实践、经验与展望”学术研讨会。为此本次会议重点探讨:(1)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2)民族区域自治制度(3)“模范自治区”经验(4)北方民族关系等相关议题(5)其他相关议题
主办单位:中国民族学学会
承办单位: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
会议时间:2021年6月18-20日
会议地点:呼和浩特市内蒙古大学
会议日程:6月18日报到;6月19日会议研讨;6月20日与会学者离会。
会议费用:本次论坛不收会务费,参会代表交通费自理,会议期间餐饮费由主办方承担。
回执与论文:请与会学者于2021年5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反馈参会回执;如参会请于6月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提交参会论文或摘要。
联系人:中国社科院民族所宋小飞18101357708,
E-mail:songxf@cass.org.cn内蒙古大学杨常宝15034963811,E-mail:aisui2013@163.com朝克赛13404818046,E-mail:chaokesai0409@sina.com
内蒙古大学中华民族共同体研究中心内蒙古大学民族学与社会学学院2021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