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职责:
1. 负责制定并实施民族学学科建设发展规划,建立、健全学科点建设的有关规章制度,完善制度化、规范化和科学化管理。
2. 负责统筹民族学一级学科硕士研究生教育培养工作,如论文开题、答辩,研究生招生、录取等。
3. 负责组织民族学学科建设、评估、验收等工作。
4. 会同学校有关部门做好学科建设相关经费的使用和管理工作。
5. 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兄弟院校、横向合作单位的沟通联系和学术交流工作。
6. 完成学校和上级交办的其它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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